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02.09.2016  15:0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6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6号)文件规定执行(附件9)。

  三、申报方式

  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级只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高级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信息公开\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网上申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59.175.218.203:8081/zcsb/),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用人单位用本人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机构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推送到人事代理机构。)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信息公开\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网上申报),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注意资料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类型为jpg(勿倒拍、反拍)。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单位(办证用)。

  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A3)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由报送单位填写并盖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通过职称申报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20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提供材料内容相吻合,业绩材料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6、上报“装订材料”。

  (二)中级申报方式:

  依据单机版软件支撑(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地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信息公开\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网上申报\表格下载。请单位和个人一定下载使用2015年版,切勿使用往年版本。

  1、通过“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版)”生成的MDB上报文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单位(办证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通过“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单位版)”填写后自动生成(A3),由报送单位填写并盖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通过“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版)”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20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提供材料内容相吻合,业绩材料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6、上报“装订材料”。

  (三)装订材料(按顺序分2册装订)

  A第一册

  (1)申报基础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限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委托评审函。

  (3)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书。

  (6)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7)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8)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B、第二册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不超过20页)。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月26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报送到湖北省农科院人事处专技科(武汉市洪山区南湖瑶苑特1号农科院机关大楼二楼236室)。

  联系人:周    容  电话:(027)87582210

  徐元南  电话:(027)87135873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三)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按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办理:

  1、属年龄、学历、地域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市州县申报人员由市州职改办审核;其他申报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核。其他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由省职改办审核。

  2、高级破格和委托评审由省职改办审核。

  3、高级转评,按照管理权限,市州县申报人员由市州职改办审核,其他申报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核。

  (四)2014年度(含)以后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

  六、有关要求:

  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推荐单位是申报材料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推荐关,切实对申报人员的申报业绩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市州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的,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2、市州县申报材料由市州职改办审核后造册统一上报,其他单位由单位审核后造册统一上报。

  3、申报评审材料严格按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有关材料可在以下网站下载:

  湖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

  湖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bstd.gov.cn;

  湖北省农科院网站http://www.hbaas.com。

  4、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9月26日。

  5、申报材料用厚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附件8)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

  6、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7、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300元/人,中级职称15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附件1:材料目录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3 :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4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附件5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6: 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评晋升)审核表

        附件7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8 :职称申报档案袋底部条

        附件9:鄂职改办[2013]126号-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