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12.06.2016  16:42

各位研究生新生:

  2016研究生录取审核已基本完成,录取结果请考生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hbut.edu.cn/contents/185/5360.html )。为方便各位新生办理入学报到的各项手续,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录取通知书的领取与发放

  1.领取、寄发录取通知书(内含人事档案调档函、政审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简介)的对象指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考生。其中人事档案调档函由考生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以办理档案转交邮寄事宜,政审表开学报到时上交。

  2.我校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的领取、寄发工作安排如下:

  (1)6月13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为录取查询中备注为“请于6月13日上午到我校科技综合楼东门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领取时间。届时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地点:湖北工业大学科技综合楼一楼东大门。

  (2)查询备注中,标注为“通过快递寄出,届时公布快递查询单号”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随后几天内通过快递寄出,届时我们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快递查询码。这部分考生也可来校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但代领人须同时携带被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自己的身份证。

  3.获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将于六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二、报到须知

  1.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到我校报到时间预计为2016年8月底或9月初,确切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hbut.edu.cn/)及时发布。学校在武昌火车站设新生接待站及直达学校的班车。

  2.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来校时须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并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确因特殊原因,如急病(须附医院证明),交通受阻等,可向所在学院书面请假,假期不超过两周。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若需转户口,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栏一律填写: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其中武汉市【含远城区】学生不转户口,定向、委培生一律不转户口。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相同;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年月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编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条章(也可打印)。入学当年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以后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新生须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及时调转档案。人事档案寄至“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丁老师”收(电话:027-5975200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邮编:430068),档案上请注明“2016级硕士研究生档案”字样。2016年9月底前档案未到校者,在奖学金、助学金等评审时一律按定向委培生处理。党团档案需随人事档案一并转来。定向生、委培生不转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

  5.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一律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其中,湖北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抬头处注明“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介绍信同样注明;湖北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抬头处注明“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同样注明。请保管好介绍信,到校报到后将介绍信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中录取到机电研究设计院的研究生将介绍信交到机械工程学院究生工作办公室)。

  6.请准备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6张。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等为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为避免意外遗失,建议新生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复印留底。

  7.学费可以按年度缴纳,也可一次性交清,学制均为三年。不按时缴纳培养费者,不予入学报到注册。校内安排住宿的研究生按学年缴纳住宿费。

  8.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需将本人“政审表”交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点。

  9.最后提醒广大新生,赴校途中要注意安全,谨防证件钱物遗失或被盗。

  

                                                                             湖北工业大学研招办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