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农电处赴宜昌督查调研农村水电民生工程和安全生产工作

09.06.2014  18:23

(厅农电处)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民生工程建设,提升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水利部要求,6月4日至8日,厅农电处一行赴宜昌市远安县、宜都市、长阳县、秭归县督查农村水电民生工程,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一行采取查阅项目设计、批复、招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了民生水电建设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还深入到远安县许家岗、双路、九子溪电站,宜都市熊渡、金涧、聂河、香客岩电站,长阳县红耀、高家堰一级电站,秭归县板桥一级、板桥二级、东沟河、槐树坪电站等工程现场督办进度、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要求,农村水电是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是开发性扶贫工程。要坚持把民生放在突出地位,加快农村水电惠民工程建设。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及时支付设备生产预付款并派人驻厂督办,确保工程能按期完工;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要加强生态保护,抓好惠民政策落实。电气化项目已完工的要做好验收准备,未开工的要及时进行项目调整。

督查组强调,各有关单位一定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全覆盖、无死角的农村水电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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