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砍死追星女儿自首 判12年获岳父母原谅/图

13.06.2014  16:44

  当听法官说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后,李进全面向岳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不停地说“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13岁的女孩追韩星耽误学业,发脾气时称“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惹怒父亲。父亲李进全一气之下将其砍死(本报曾报道)。庭审时,李进全认罪并称很后悔。

  今天上午,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因其自首并获得亲属谅解,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李进全有期徒刑12年。听到判决后,李进全跪倒在岳父面前不停道谢。

   此前开庭 女儿“爱明星胜过父母”激怒父亲

  李进全是广西人,农民,1998年来京后和患有精神残疾的北京女子结婚,两年后生下女儿小红。

  检方指控,2013年11月8日8时许,李进全在丰台区的家中,因琐事与小红发生争吵,持菜刀砍死小红。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进全刑事责任。

  4月28日此案开庭时,李进全当庭认罪,他说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他很惯着女儿。女儿因为上网追星早上起不来,他经常打车送女儿上学。案发当天早上6时30分,他打了辆出租车停在楼下,但是女儿因找不到铅笔刀不肯去上学,还摔文具和手机。

  “我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吵了起来。”李进全说,他埋怨女儿上初二以来天天晚上不睡觉,上网追韩星,早上起不来,基本不写作业。女儿反驳说上网是自己的事,和他没关系。两人吵到约8时15分,女儿突然冒出一句“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李进全说,他顿时失去理智,拿起刀砍向女儿,接着砍了自己的左手腕,等他清醒后报了警。

  检方当庭出示了一段民警拍摄的现场录像,小红穿着校服浑身是血躺在地上。看到这一幕,一直平静的李进全忍不住抽泣起来。他说愿把老家的自留地赔给妻子。在法庭上,李进全几次掩面落泪,称“十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