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26.10.2015  09:11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现将近期审查通过、主审专家复核后的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监督。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

  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

  资质等级

  主要治理方案

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隆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宜昌顺安地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危岩体防治工程、排水沟工程、沉淀池工程、井口封堵工程、复绿工程及监测工程。

2

武钢矿业公司灵乡铁矿岩峰石灰石白云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武汉矿业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排水沟工程、防护网工程、挡土墙工程、复绿工程、监测工程等。

  注:编制单位资质均为方案提交时资质等级。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水华027-86656206。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