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03.07.2015  16:50

      鄂土资公告〔2015〕10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现将近期审查通过的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5年7月1日至 2015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序号

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

资质等级

主要治理方案

1

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西头村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湖北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地面地形变形监测工程、地下水监测工程、土地保护及植树绿化工程

2

保康县鳌神磷化有限公司鳌头山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截洪沟工程、裂隙封填工程、覆绿和井口封堵工程。

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河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宜昌顺安地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渣场坡面整形及渣场覆土复绿工程、排水沟与沉淀池工程、井口封堵工程、监测工程。

4

房县尧治河力澳矿业有限公司长岭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

挡渣墙工程、硐口封堵工程、生态绿化工程以及监测工程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水华  027-86656206。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