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设置清理座谈会在宜昌市召开

03.11.2017  21:43

  11月1日,国土资源部在宜昌市召开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设置清理座谈会。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司司长姚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深入研究了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的顶层设计、补偿标准等问题,讨论了两权审批登记评估等操作办法。

  姚华军充分肯定了我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和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设置清理工作。他强调,要尽快出台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设置清理工作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保护,应退则退原则,开发矿产资源时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坚持尊重客观事实,依法依规处置原则,有效衔接解决新旧制度、历史遗留等问题,切实维护合法矿业权人的权益;三是要统筹协调,明确分工,稳妥推进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平公正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清理处置。

  邹清平指出,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设置清理工作要明确生态红线界限、需要退出开发项目类型和组织退出工作的责任单位。全省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保证做到位、不缺位、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