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通山通城开展漂流安全督查

06.06.2016  21:07
 

6月2日至3日,由省旅游、港航、水利、文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冒大雨对通山、通城漂流景区安全工作开展专项联合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银河谷、盘龙溪、太阳溪和云溪景区,查看了景区蓄水坝、服务中心、漂流安全防护设备库房等地,重点检查漂流景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应急防范、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规范漂流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情况,并详细查看了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记录,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

检查中发现,个别景区存在应急预案制订不够完善、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督察组要求立即整改,并提出整改要求。

督查组强调,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景区要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迅速整改,相关部门要紧密合作,对景区安全整改情况加强监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今夏漂流高峰期的安全。(通讯员孔祥轶、蔡祖峰、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