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展开首轮下沉督导

07.09.2018  02:30

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展开首轮下沉督导

3个小组分赴荆州、孝感、咸宁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工作安排,9月5日起,督导组分成3个小组,赴荆州、孝感、咸宁,展开为期5天的第一轮下沉督导。“你认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我认为要对黑恶势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这样人民群众才能放心,举报线索更没有后顾之忧。”9月5日,在荆州市的湖北旻韬律师事务所,面对督导组相关负责人的提问,一位律师代表侃侃而谈。

  当天,督导组在荆州通过听取市委、市政府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案卷),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

  在孝感和咸宁,督导组听取了两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汇报。在咸宁,督导组与咸宁市主要领导进行了谈话。在孝感,督导组一行前往孝感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访问询,了解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下沉督导的主要目的是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介绍,本次下沉督导的重点,是督查当地党委和政府贯彻部署、发动群众、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督导组还将向举报人、被留置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在押罪犯了解情况。督导组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将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发现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将按干部管辖权限,分别向有关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移交移送。(王际凯、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