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12.03.2018  16:41
      湖北日报讯(记者郭习松)日前,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了2016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湖北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
      据介绍,这一结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湖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要求(即“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发布。
        其中,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49项评价指标。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湖北省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
      从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来看,神农架林区在绿色发展方面表现突出,囊括资源利用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生态保护指数、公众满意程度四项第一;宜昌、十堰、武汉分列绿色发展指数前三位;荆门、宜昌、孝感环境治理力度最大,武汉、宜昌、襄阳增长质量最好,天门、武汉、仙桃绿色生活指数最高。
        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在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如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取得不错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