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迅速开展非法经营疫苗处置排查工作

20.03.2016  19:28

  日前,有媒体披露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食药监稽〔2016〕30号)和《关于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第62号)精神,我省迅速开展非法经营疫苗紧急排查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3月20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武汉、仙桃等地公安、食药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专题研究非法经营疫苗处置工作,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在案件查处中,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切实保护公众健康。二是迅速成立专班。省局成立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办案人员,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三是逐一核查线索。对山东省公布的我省武汉、襄阳、荆州、仙桃涉案嫌疑人员名单,逐一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无论上线下线,都要及时查明情况,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要求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从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排查风险,切实落实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断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信息来源:新闻宣传处 稽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