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河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出台

23.06.2015  16:14

(黄发晖)为全面提升河道堤防工程管理水平,省水利厅近日印发了《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将从今年起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活动。 

近几年,全省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在狠抓堤防“三面光”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争先创优,精细管理,努力创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总段、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石首分局、省汉江河道管理局钟祥汉江河道分局先后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为全省河道堤防管理树立了标杆。为充分调动河道堤防管理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省水利厅搭建省级创建平台,在河道堤防管理方面推出一批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考核办法》明确了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考核范围、对象、条件、内容、程序以及奖励办法等;《考核标准》涵盖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4大类共40条,采取千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规定,考核总分达到820分、且各类得分不低于该类总分75%的,将被授予“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号,并通报表扬;考核总分超过920分的,将视情况申报水利部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省水利厅还将对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5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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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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