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省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换证工作

30.05.2014  04:39

  3月24日,随着最后一张省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被领走,我省省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换证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条例》2008年颁布实施至2013年12月29日,我省有29家地勘单位的省级资质证书到期。按照《条例》要求,28家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延续申请,1家单位递交了变更申请,另有6家单位递交了资质新设申请,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第二次地勘资质审批共受理35家单位的申请,占全省地勘单位总数的47.94%,占全省省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总数的56.45%。1家单位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延续手续,已按《条例》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按照厅领导“从严、规范、公正、透明”的要求,地勘处认真组织了此次资质审批工作。根据资质审批工作流程,省厅相关处室(单位)共同参与把关,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有7家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例》规定而未获通过。随后,地勘处又邀请了有关专家,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核查小组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一一现场核实。通过现场核查,有5家单位未能通过。至此,共有12家单位资质延续申请未能通过审查,最终审批通过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有23家单位,申请通过率为65.71%。

  此次资质审批换证,省厅高度重视廉政工作。审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严格按照《湖北省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及外聘专家共同参与,确保公平公正;两次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廉政纪律;先后在厅外网发布审批结果公示和公告,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这些措施都确保了此次资质审批换证工作安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