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多措并举打好新年环保执法首战

14.02.2016  10:42

  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一园两行业”(工业园区、平板玻璃行业和小火电行业)环境专项整治成果,2016年1月以来省环保厅取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省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联合省内媒体狠抓现场督办

  按照曹广晶副省长关于对我省突出环境问题采取“一个一个的约谈,一件一件的督办”批示要求,省环保厅在督促各地政府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月18日至19日会同湖北卫视等省内媒体对列入“一园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的8家重点企业(2家平板玻璃企业、6家小火电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各地抓紧完成整改任务,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相关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截止目前,已有6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和1家小火电企业按要求进行了关停,10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和6家小火电企业建成了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全省累计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平板玻璃和小火电行业企业立案处罚49次,罚款总金额1962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计罚12起,处罚金额1653万元,促使武汉长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一些久拖未决的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其中武汉市洪山区最大污染源武汉长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于1月23日关停了全部生产线。

  二、针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环保执法专项督查

  针对今年1月份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的严峻形势,为确保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同志随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1月19日至21日,由厅领导带队的6个督查组,重点就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落实、重点工作进展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方面,分赴武汉、黄石、襄阳、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天门和潜江等11个重点地市进行督查督办。通过督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对火点、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源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对建筑工地、道路、堆场料场扬尘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并有效开展了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控制工作,最大程度消减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促进了我省空气质量的好转。

  三、针对季节性水污染问题开展环保执法综合督查

  针对枯水期省内部分河流水质恶化问题,1月19日至21日,由省厅分管领导带队,对东荆河、通顺河、汉江孝感段枯水期跨界河流环境风险预防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在潜江和仙桃,实地查看了通顺河深江节制闸、郑场游潭村水质自动站和潜江经济开发区,抽查了园区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还查看了东荆河沿线渔洋镇朱家闸,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将相关问题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工作要求。在孝感,督查组实地查看了汉北河入汉江的新沟闸、天门河入汉江的泵站闸和汉川闸,抽查了新河印染工业园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督促孝感市落实与武汉联动机制,积极预防水污染事件,确保汉江饮用水源安全,检查中发现新河印染工业园部分印染废水进入工业园周边水渠问题,责成孝感市环保局进行全面排查。

  四、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营造环保执法良好氛围

  1月21日,省环保厅组织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10余家媒体记者召开了2015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的包括全省环保大检查、空气质量改善行动、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全省环境保护督察督政、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等一系列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会上指出,全方位的环境执法与环境整治,不仅有效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而且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会上还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以群众最关心的水、大气、土壤污染为重点,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大力推进湖北绿色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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