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视频会

08.01.2016  08:30

  近日,湖北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视频会,就全省宣传和贯彻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人民政府王润涛副秘书长、省人大城环委委员杨三爽主任分别讲话,对全省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要求。省环保厅刘天忠副厅长主持会议,省人大、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参加。

  王润涛指出,新修订的《大气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规定了一系列严格具体的制度措施,为有效解决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把学习贯彻《大气法》与学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

  王润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要求,重点抓好“三个落实”(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重点工作、落实大气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着力加强《大气法》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不断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最后,他强调,各地要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环保迎检考核工作。

  杨三爽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掀起学习大气法宣传贯彻新高潮。把握大气法贯彻实施的重点,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

  杨三爽强调,各级人大要把维护包括大气法在内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纠正违法行为,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治国基本要求落到实处,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听取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形式,监督和支持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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