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抓住普查契机提升网站公共服务能力

10.09.2015  16:38

  为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物价工作需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省物价局主动作为、不断创新,以国务院、省政府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结合“湖北物价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并完善网站运行管理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有效提升了价格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问题导向,及早谋划网站改版和查改工作

  2014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物价局在全省率先拉开深化改革的序幕,着力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切实提高价格监管和服务水平。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该局感觉到门户网站功能与形势发展及社会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门户”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价格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比如,栏目设置不够合理,功能拓展性不够强,浏览操作不够便捷,互动交流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安全稳定性有时不够理想等等。为此,局党组研究决定,着眼于当前问题和长远建设发展,尽快组织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有效提升价格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在充分征求局处室单位意见及社会用户需求的基础上,组织专班启动了网站改版的立项、预算、设计及招投标等工作,按程序择优选择了实力雄厚的软件开发公司,共同研究确定了网站改版的设计方案。今年3月初,中标公司按合同要求正式驻场进行开发,计划用半年时间全面建成。

  4月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省物价局决定以此为动力和契机,进一步提高标准,优化门户网站改版方案,并加快开发工作进度,以尽快见到成效。经过艰苦努力,5月底前基本完成网站改版的所有代码设计工作,6月初全面替换旧版网站投入试运行,比原定时间提前了三个月。

  二、注重便捷实用,合理设计网站布局和操作方式

  省物价局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在网站改版中对栏目设置、功能开发、外观设计等进行了全面考虑,既突出现代感,更注重用性。一是布局简洁。在整体布局上,删繁就简,一目了然,自上而下功能区分明显,容易辨识。在色调把握上,注重清新自然,和谐搭配,充分体现政府部门网站特色。二是功能全面。将省物价局的所有公共服务职能体现在新闻中心、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四大功能区域之中。通过“新闻中心”及时发布物价要闻、市县动态及通知公告;通过“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物价机构职能、物价工作规划、价格政策文件、价格形势分析、价费标准、市场价格动态、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违法案件、价格信用信息等内容;通过“网上办事”为公众提供办事指引,主要是明确办事流程、提供资料下载、开通在线申报、查询办理状态、公示办理结果等;通过“公众互动”提供了领导信箱、在线沟通、咨询投诉、申请公开、价格举报、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功能。三是操作便捷。对网站每项功能都实现了多通道进入。在所有打开页面顶部设有四大功能区域的自动弹出快捷导航菜单,可根据需要任意切换进入其他栏目。在首页每个功能区醒目设置所有栏目的快捷链接,可直接跳转所需要的底层栏目。设置全站检索引擎,可通过输入关键字词搜寻所需内容。开通重要价格服务专栏,如“湖北知名产品价格指数”、“涉企收费清单”、“价比三家”、价格信用管理系统和12358价格举报平台等,为社会提供专门服务。四是统筹集中。按照集中建设、各自维护、及时更新的原则,在局门户网站上分别建有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子站,实现了同平台应用和资源共享,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五是联动共享。在网站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功能拓展性。将局门户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物价湖北”栏目及“湖北物价微平台”进行对接,有关价格信息可以实现同时更新。与楚天交通广播“事事关心”栏目以及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媒体合作,有关重要价格或民生价格信息可进行及时发布。

  三、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为防止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省物价局注重建立健全门户网站管理机制,确保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出台《省物价局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制度》、《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在局出台的政务公开、价格宣传等管理办法中,对门户网站的运行、更新、维护、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明确责任。将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的责任明确到具体处室和个人,局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网站的管理、协调和督办,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和监控;处室单位及时提供门户网站的重要价格信息,并负责各自子站的信息更新。三是健全队伍。组建了省局处室单位及市县所有物价部门干部组成的网站信息员队伍,共计132人。建立价格信息员QQ群,加强日常交流沟通,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开展网站管理培训,加强信息报送、价格宣传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提升信息宣传水平。四是优化流程。明确网站信息更新的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发布等工作流程,落实每个环节的责任,保证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全省物价系统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授权所有网站信息员通过平台及时将价格信息直接传送到省局门户网站后台,经遴选审核后发布。五是加强督导。出台《湖北省物价系统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市州物价局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细则》,采用检查扣分和情况通报等方法,着重加强对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的督导和考核。电子政务科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管理的要求,每月对门户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按程序组织整改并作为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扣分依据。每季度对网站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报,并对问题突出、经提醒仍没有明显改观的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每半年通过会议等适当时机对网站信息工作总结交流。

  四、加强公众互动,充分发挥网站价格公共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根据“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通过网站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价格文件、政策法规、价格信息及内部管理的有关信息,既为公众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服务,又主动接受社会对物价部门工作的监督。二是依申请及时公开。设置“申请公开”快捷链接,按程序及时处理政务公开申请,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回复。三是畅通举报信访渠道。充分发挥“价格举报”、“领导信箱”、“在线沟通”、“咨询投诉”等栏目作用,及时受理价格举报信访事项,与公众加强联系沟通,详细了解诉求,深入调查处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四是充分征求民意。通过“民意征集”、“网上调查”以及“通知公告”等栏目,充分了解公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价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出台重大价格决策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出台的价格政策更加体现民意、科学合理。五是主动接受监督。通过网站相关栏目,主动将物价部门职能、物价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具体目标任务、改革进展情况,以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进行公布,接收社会广泛监督,激励主动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省物价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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