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省水利厅每年为企业减负18亿元

22.10.2015  13:19

(记者  黄中朝  通讯员  谢奇)“暂停征收的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8亿元。”昨日,在全省“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唐俊如是说。 

自今年10月1日起,省水利部门暂停征收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前者是水利部门的第一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去年全省共征收18.59亿元,占水利规费征收总额的80%以上。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开征21年来,筹集的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用于长江、汉江干堤及重要支堤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配套。 

经过全面清理,目前我省水利部门仅保留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砂石资源费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水利厅表示,这些规费涉及国家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保留目的在于落实国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部门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后,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替代资金,保障水利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省水利厅强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改革,建立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信息公开、在线沟通、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平均压缩到12个工作日。通过多次清理,省级水行政许可项目由2009年的32项减少到目前的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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