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组织宪法宣誓仪式

11.12.2018  12:11

12月10日,省民宗委结合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宪法日,组织任命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近两年提拔任用、招录遴选、军转安置及职级套改(晋升)等公务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气氛庄重严肃。马萍同志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并监誓,全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任命的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红娅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宣誓结束后,组织全委公务员进行宪法教育。

马萍要求,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她强调,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使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增强宪法和法制观念;要依法调解好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人民团结互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法制化水平。要提高履职本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要学政策,熟法规,努力成为民族宗教工作的行家里手;要不断增强本领,提升能力,切实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