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召开梁子湖生态保护协商会

18.09.2014  18:14

(省湖泊局)9月17日,省政协召开梁子湖生态保护专题协商会,省直有关部门、环湖四市分别汇报了梁子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情况,专家代表围绕会议主题作交流发言。省政协主席杨松、副省长曹广晶、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出席会议,并就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工作讲话提要求。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郑心穗主持。 

杨松要求,对梁子湖生态保护的认识要上升到更高的层面,要真正当“心头肉”,而不能当“唐僧肉”,要站在为全省湖泊生态保护起引领作用的高度,保护好梁子湖,使之成为湖北的亮丽名片、中国在世界的亮丽名片。一是要树立新的理念,明确梁子湖功能定位,确立生态保护优先观念。二是要依靠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协调管理机制、综合执法机制、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调整环湖产业结构。三是要重视科技支撑,科学编制梁子湖生态保护规划,梁子湖管理、保护、调度要建立在科技支撑基础上。四是要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可先制订梁子湖生态保护规章,再上升到立法层面,制订梁子湖生态保护条例,目前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五是要建立监督机制,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梁子湖生态保护。 

曹广晶指出,近两年来,省直有关部门和环湖四市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大梁子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力度。一是充分肯定梁子湖生态保护取得的成绩。梁子湖保持了水质稳定,生态修复取得新的进展,保护管理力度有提高,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二是充分认识梁子湖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梁子湖是武汉城市圈重要水源地,具有生物多样性特征。三是全面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进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把新进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三线”规定,严格控源截污,促进生态修复,严格执法监管。四是切实加强梁子湖生态保护组织保障。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体制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注重公众广泛参与梁子湖保护,提高全社会湖泊保护意识。 

王振有强调,梁子湖生态保护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理顺体制是关键,综合执法是重点,加大投入是保障。 

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参加会议,并汇报了水利厅(湖泊局)在梁子湖生态保护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下一步梁子湖保护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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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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