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强化网上售药行为监管

13.12.2016  17:21

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近日,省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网上售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应配备专人进行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互联网药品信息及网上交易审查员制度。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零售连锁企业,应有执业药师提供网上实时咨询。同时,企业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网站运营情况报告及年度自查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监测,加大网上巡查及飞行检查的力度。加强对药品交易网站的资质审查,加强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及处方药的监管,加强对网售药品配送环节的管理。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非法售药的打击力度。对不具备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一律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对其违法销售药品行为一律予以查处。对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超范围、超方式销售药品,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处方药,违反规定进行配送的互联网售药企业,一律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曝光记分,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