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四个专项强化医疗器械监管

11.08.2016  19:41

  今年上半年,省局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一是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年初,与公安、卫生计生、工商、通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全省累计检查实体经营企业2342家,检查互联网经营企业65家,检查使用环节单位4156家,累计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85家,责令整改170家次,警告77家次。

  二是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专项行动。3月,组织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对部分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累计警告5家,责令整改34家,立案4家;举办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培训班,帮助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认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召开定制式义齿注册审评审批联席会议,就义齿注册相关问题进行研讨,编写定制式义齿注册审评要点,进一步明确注册申报要求、细化审评审批标准、严格义齿准入条件,并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注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三是冷链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4月,组织对省内医疗器械流通环节、部分医院、专科门诊、个人诊所冷藏、冷冻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进行“五查”:查资质是否合法,查保管是否符合规定,查冷链运输是否行之有效,查产品是否可追溯,查相关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17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00家,责令限期改正105家,警告27家,立案查处9家,已结案7起,罚没款14.7万元。

  四是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专项整治。6月份,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在企业自查及整改的基础上,各地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及分类分级监管任务,明确辖区内检查重点,制定相关检查计划,组织检查员培训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购进、销售渠道不合法,不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经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运输、贮存、全链条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等八项违法经营行为。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