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启动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24.08.2016  20:06

  日前,省局在全省启动为期3个月的特殊药品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部署,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原则上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州局监督检查、省局督导、总结上报四个环节实施,各环节工作可有机结合,相互叠加进行。检查的内容包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包括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麻黄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管理情况,重点对特药生产的原料贮存、保管、领用及原料年计划执行、安全管理、关键生产岗位、生产过程、成品的销售管理以及特药经营的仓储条件、监控设施、购进、贮存、运输和销售等情况进行检查。

  省局要求,各市州局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检查行为,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保证特殊药品安全可控。省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或督查。

  (信息来源:药化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