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10.04.2015  19:32
  2015年4月3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5年3月1日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即单位和个人费率各降零点五个百分点。预计全省每年将为企业减少支出7亿元以上,为职工增加收入7亿元以上。

  近年来,在全省人社、财政、地税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额增长较快。2014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20.9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42.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9亿元,基金滚存结余近140亿元。在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和历史结余较多的情况下,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但能够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增加就业,让企业“轻装上阵”,还能降低职工缴费负担,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同时,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也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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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