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力促公职律师制度落地见效

23.11.2016  17:05

近年来,省地税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立足于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从机制保障、能力建设和实战操作三方面有序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有力促进了全省地税系统的法治建设。

一、制规则、设机构,着力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根据全省地税系统公职律师地区分布不均、力量不均衡的现实情况,省地税局确定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即全省地税系统以省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前为政策法规处)为载体着眼打基础,从整体上组织指导全省各市州的公职律师工作,构建全省公职律师工作的初步框架;以公职律师最为集中的武汉市地税局为试点着眼谋长远、见成效,探索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成熟后将经验在全省推广。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省地税局结合本省和税务部门实际情况,积极联系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司法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于2016年5月联合制发了《湖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在整体上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公职律师的职责、权利、义务和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使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有章可循。在人员管理上,为了确保公职律师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明确要求将公职律师充实到法制机构和执法岗位上,有条件的单位在法制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职律师,并计划将该要求纳入2017年省局绩效考核范围。试点单位武汉市地税局制定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正在省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指导下制定公职律师工作规程和考核办法,探索公职律师末位淘汰制度,鼓励公职律师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

(二)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省地税局设立了由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任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人事处和政策法规处人员参与的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资质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在稽查办案、重大案件审理、复议应诉、税法宣传等方面为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武汉、宜昌、襄阳等有3名以上公职律师的市州地税局也先后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

二、请进来、走出去,注重加强公职律师能力建设

税务公职律师是新生事物,双重身份决定了不仅仅是一名税务干部,也是一名律师,在干好税收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好税收与法律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破解税收工作中的难题,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开展公职律师培训,是公职律师能够更好履职尽责的基础。在培训工作方面,省地税局采取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

(一)请进来,针对短板补知识。为了提升公职律师队伍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2016年省地税局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2016年3月16日至17日组织全省地税系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干部共79人参加了公职律师知识培训班,分别就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情况介绍、如何当好一名称职的律师、行政诉讼法以案说法等专题进行了学习。在公布全省地税系统第一批公职律师名单后,根据公职律师在网络交流平台上反馈的工作开展情况,省地税局又于2016年10月16日至22日在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举办了公职律师培训班,分别就税收法治建设、规范基层税务执法、税收重大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专题,对公职律师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执业培训。

(二)走出去,教学相长促成长。为了增强公职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荣誉感,促进理论和实践的更好融合,省地税局积极响应湖北省财税法学会的号召,参与搭建了省财税法学会的公职律师平台,坚定支持地税系统公职律师参与法学会活动。11月12日全省地税系统公职律师代表参加了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其中武汉市地税局公职律师孙薇关于融合税收与法治的主题发言,由于切中当前税收优先权和税收滞纳金等理论和实践热点,引起了热烈讨论,深受与会人员好评。年会上来自高校的著名学者、司法界人士、知名律师、湖北省税务系统的税务干部汇聚一堂,各家观点的交锋交流开拓了公职律师团队的视野,也打开了思路,通过教学相长促进公职律师更快成长。

(三)移动互联,相互研讨练技能。省地税局运用“互联网+”开展公职律师的线上培训试点,建立了以微信群和QQ群为载体的网络交流平台。交流平台每天分享税务机关执法案例、最新法律法规知识、最高法司法观点集成等内容。团队成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的业务讨论和交流,省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则通过这一平台及时为大家答疑解惑、指导工作,并收集问题、总结经验。此外,省地税局正在武汉市地税局试点公职律师研习制度。即武汉市地税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每月确定一个税收法律难点,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公职律师进行集中讨论,分别从法律难点问题的法律依据、执法风险、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将讨论结果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操作指引,供全市地税系统参考。目前已对滞纳金是否具有优先权、税务行政处罚的性质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三、主动推、大胆用,积累公职律师实战经验

省地税局把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作为加强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推手和建设税收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积极为公职律师履职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全市地税系统公职律师的“核心”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全面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卷评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和税收法治指导员建设等工作,一点一滴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融入税收执法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税收事业法治化。

(一)省局主动推。经过选拔、考试,省地税局于5月率先选派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干部加入省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截止11月中旬,这3名同志先后参与了2起行政复议案件应对、3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2件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其中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意见得到了全部采纳,在防范法律风险和促进依法办事方面起到明显效果。

(二)市州局放手用。武汉市地税局公职律师承担起区局委托代理人的角色,全面参与辖区追缴欠税工作和欠税纳税人破产重整工作,切实保障了税收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实现。襄阳市地税局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本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从健全税收法治观念、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七个方面助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鄂州市地税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税务重案审理工作,出席税务重案审委会并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黄石市地税局公职律师全程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对,研判应对策略并出具法律意见。

自今年3月正式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共计有7名公职律师参与了9件(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9名公职律师参与了30件(次)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实践锤炼,公职律师在税收行政执法各个环节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进税收法治的生力军。

(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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