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省委、省纪委有关决定通报会

04.02.2016  15:39

  2016年2月4日,省厅召开省委、省纪委有关决定通报会,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副组长杨宏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关于省运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责任追究的决定  。厅长尤习贵同志作重要讲话,并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严管是厚爱,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纪委处理决定。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决策上来,以此为鉴、以此为戒,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党内监督,激发正能量,进一步推进交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业管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进一步推动交通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头脑要警醒,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要深刻认识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当前的局面形势,认真汲取案件的经验教训,以习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引,适应执纪“越来越严”的新常态,紧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主动查找党风党纪、干部任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切实解决,并严格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态度要坚决,始终保持对违纪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要彻查严查现有违纪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组执纪监督作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狠抓基层“四风”和腐败等问题,综合运用巡视、重点巡查、纪律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谈话等,多方式、多途径地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内监督无禁区、无盲区、无特区。

  四是责任要担当,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延伸。坚持真抓真严、真管真治,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坚持构筑堡垒、层层压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十三五”湖北交通改革发展起好步、开好局提供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