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全面推进“责任落实年”活动

11.04.2017  21:53

  近日,省厅党组出台《关于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鄂土资党发〔2017〕15号),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采取措施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意见》指出,在全省系统部署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

  《意见》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基层支部三级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整体合力。二是层层落实岗位责任。按照量化可考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预期成果和责任人,形成责任清单,将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全面落实改革责任。逐项分解国土资源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相关处室、市(州)和改革试点地区。细化时间节点,强化考核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协调落实、考评激励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意见》强调,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一是4月2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或具体计划。二是4月28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治责任、岗位责任、改革责任清单。三是积极报送“责任落实年”活动相关信息,各市(州)局全年报送不少于8篇,厅机关各单位全年报送不少于4篇。四是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