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院长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04.02.2015  10:46

























      (作者:罗明正  编审:程勇)1月29日下午,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全体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大会上作法院工作报告。以下为报告全文: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受理各类案件495074件,审、执结445839件。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815件,审、执结5529件。

        (一)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183件,判处罪犯45486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审结8332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增强社会安全感。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判处罪犯123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430件,依法惩治腐败。成功审理了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充分彰显中央依法治国、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彰显司法的公正、文明和权威,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坚持以庭审为中心,遵循程序公正、疑罪从无等理念,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落实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制约,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构不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范审理程序,一律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民事审判,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2163件,标的额186亿元。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宅基地纠纷等案件,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注重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案件94806件。对因民间矛盾引发的纠纷,立足于根本化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推行“细心、诚心、耐心、公心、信心”五心调解法,寓情于法,释法说理,实现法、理、情的有效融合,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0.97  %。

        (三)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4747件,标的额516.39亿元。发挥商事审判的规则治理作用,审结买卖、物流、股权转让等案件20234件,维护市场诚信,制裁欺诈行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46230件,努力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保障企业自主创新,建立咨询专家库,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664件,发布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假冒“稻花香”商标侵权等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06件,省法院妥善调处晴川饭店、香港舜成公司合资纠纷案,帮助收回拖欠18年的国有债权,使合资企业重获发展生机;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省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由8个中院扩大到15个中院。武汉海事法院跨七省市审理海事海商案件1819件,成为长江流域海事审判的支点。

        (四)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40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为28.49%。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武汉、孝感、荆门、随州、潜江、天门、仙桃及神农架林区等地政府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就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3件,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64799件,执行标的额355.21亿元。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清理长期未执积案23184件,对51万起执行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启动全省统一的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动,与工行、交行、中行等开通了“点对点”查询功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向社会公布了580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25人限制出境,对25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各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领导下,我省首批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全部执结,是全国三个率先完成清积任务的省份,这是我省党政机关带头维护法治权威的集中体现。

        二、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保障“五个湖北”建设

        全省法院围绕省委、省政府“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体要求和“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立足职能,积极作为,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

        (一)着力优化法治环境。省法院制定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具体措施,出台了《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全省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指导。全省法院依法打击针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合同诈骗、强买强卖等犯罪,为企业发展保平安、强信心。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做好司法应对,综合运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等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共审结此类案件91件,标的额67.47亿元。稳妥处理企业因经营暂时困难引发的债务纠纷,慎用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既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又注重保护企业的再生能力和发展后劲。广泛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防范经营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二)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全省法院妥善审理医疗、住房、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53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9亿元。武汉华珍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保障民生十一起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坚持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制度,开通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告知诉讼程序和权利,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32.09万元;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5件,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公开审理了致49名村民中毒的重大砷污染案,1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经省编办批准,武汉、宜昌、十堰、汉江、海事法院成立了专门的环境审判庭,探索跨区划审理重大环境资源案件,依法推进“绿满荆楚”,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建立信访工作月度汇报、集中研判制度,从信访中发现案件质量、法官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省法院及部分中院成立专门信访工作机构,统筹管理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信访渠道,开通“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全面推进视频接访,及时回复群众诉求,我省“大法官留言”回复率全国排名第一。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坚持领导包案、主动约访,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难案。去年,全省法院接待来访32078人(次),办理来信9215件(次),进京访同比下降39%,进京非正常访同比下降85%,省法院立案信访接待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公开审判和法制宣传教育,全省2000多名法官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以案讲法;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全省法院开展了“让法治成为信仰”“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发挥司法的导向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与医疗、交管、保险等部门联合建立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加大对纠纷的诉前化解力度,全省法院确认诉前调解案件58483件,促进形成化解纠纷的社会合力。加强涉军维权工作,配合省军区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省法院以及荆州中院等7家法院被评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

        三、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全省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司法权力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认真抓好中央试点,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六个省市,省法院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及29个配套细则,确定在武汉、黄石、襄阳、恩施四个中院及所辖部分基层法院,开展以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突出法官主体作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对情节轻微、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重点推动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组织93个基层法院集中开示范庭,邀请社会各界代表5000余人观摩庭审,中央、省级30余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推动行政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努力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在“淘宝网”成功拍卖物品23件,标的额3684万元,提高债权清偿率。

        (二)全力推动审判公开,打造阳光司法体系。在全省法院开展了“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开通“湖北法院司法公开网”,大力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集中公开全省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全年上网发布裁判文书22.4万余份,成为全国首批实现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省份。加快推进案件数据信息库、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系统建设,全省法院建成科技法庭402个,数字审委会74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27个,具备了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直播等功能,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全省三级法院开通了网站、微博,运用新兴媒体及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强力推动司法公开,丰富公开载体,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工作、促进司法民主的作用,增补人民陪审员4194名,陪审案件56892件。

        (三)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坚持“高快好省”办案标准,完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取消部分单纯的数量指标和考核排名通报,确立指标的满意区间,树立正确考核导向。继续抓好裁判文书、庭审、信访案件评查,及时整改案件质量瑕疵。坚持有错必纠,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508件,决定再审617件,改判259件。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创新,加强对办案节点的标准化管理,及时监测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去年,共清理审结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99件。通过强化管理,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持续向好,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3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5%。

        四、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

        全省法院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带动,大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三个自信”,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法院党建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最美基层法官”评选、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及走访基层联系点等活动,强化党性锻炼。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法官大讲堂”和读书演讲比赛,举办20期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法官向宪法宣誓,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坚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严明纪律、整顿作风、纯洁队伍”等专题教育活动,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省法院广泛征求意见,对存在的“四风”问题,逐一制定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省法院出台了《严格纪律作风十条规定》,严格约束法官业内外行为,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难三案”,  精简会议文件,严控“三公”支出,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对12个中院、44个基层法院、60个人民法庭开展司法巡查,进行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及时查处通报。去年,办文办会同比下降14%,“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7%,接待费用同比下降70%。

        (三)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做到逢会必讲,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廉政教育报告会,发放警示手册,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干警恪守良知、守住底线、廉洁办案。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保守审判秘密等规定,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等制度,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集中约谈、诫勉谈话、述责述廉,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去年,全省法院对84名干警严格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

        (四)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襄阳、鄂州、恩施等地党委专门出台文件,强化对基层法庭的保障。全省法院去年公开招考462名人员,其中366人充实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向基层法院投入建设资金1.68亿元,将53个“两庭”建设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大部分法庭实现了与全省法院专网的联通对接,具备了电子签章、视频会议、案件管理等应用功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去年,省法院制定了《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在全省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命名了88个示范人民法庭。大力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官工作室、司法便民联络点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司法服务网络,各地还结合实际,形成了车载法庭、水上法庭、背篓法庭、旅游速裁法庭等特色品牌,方便群众诉讼。有6个基层法庭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黄冈罗田县法院“四位一体”诉讼便民工作,成为全国法院学习推广的样板。

        全省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是“一办了之”,而是将其作为提高审判水平、提升司法公信的智慧源泉,作为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去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情况;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开展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活动2203人(次)。坚持每年第一时间研究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去年共办理回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591件,特别是对代表普遍关注的审判质效评估、基层法庭建设、化解执行难题、加大普法力度、服务企业发展等问题,我们认真调研,落实责任,出台了相关规定,着力加以解决,通过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不断改进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58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57件,认真审查办理检察建议,共同促进公正司法。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回顾过去的一年,湖北法院大案要案多,改革任务重。在责任面前,全省法院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省法院和咸宁中院被评为全省、全国优秀公务员集体,“刘汉、刘维涉黑案”承办人员入选“2014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微笑法官”郑小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联合表彰,有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名法官入选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全省法院共有47个集体和7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任务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与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所肩负的职责还不适应,基层基础仍显薄弱的状况与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现行的法院工作机制与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还不适应,法院干警的作风、素质、形象与打造过硬队伍的标准还不适应。特别是一些案件的办案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个别干警徇私枉法、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权威;部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突出,制约了工作的整体发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强化措施,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法治湖北建设的目标任务,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将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改革创新,从严管理队伍。

        一是更加注重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五个湖北”建设。

        三是更加注重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探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稳妥开展立案登记、刑事速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等改革试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公正高效司法。

        四是更加注重打造过硬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法院党组自身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整治“六难三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廉洁司法。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

        五是更加注重打牢基层基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大对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的解决力度,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提升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