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进长江非法码头集中治理工作

18.03.2016  18:53

  3月18日,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长江航务管理局联合举办的全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新闻发布会在汉召开。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强介绍了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的背景和意义,通报了治理非法码头的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港航海事局局长王阳红主持发布会。

  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行动是国家自2015年底作出的统一行动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2015年11月、2016年2月,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制定了“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三个一批”详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包括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在内的7个省直单位、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沿长江8个市州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

  按照《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具体部署,第一阶段任务——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即将在3月底全面完成,第二阶段任务——为期2个月的集中治理阶段将全面启动。通过第一阶段核查,确定我省长江干线无证码头共有477个,占用岸线56639m。第二阶段集中治理将重点围绕“两个时间节点”进行集中攻坚: 3月底至5月底的集中治理节点,沿江各市州政府将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一批非法码头的取缔工作;5月底至2017年12月的检查巩固节点,沿江各市州政府将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港口总体规划修编,12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一批非法码头的搬迁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朱汝明、省水利厅副厅长刘元成、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黄志勇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开展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的相关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

  长江航务管理局在湖北段成立了6个治理非法码头工作的区域协调小组,将组织系统海事、航道、公安等单位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全力做好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相关工作;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强对重要时段、重点水域、交界江段的巡查检查力度和密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各类采砂活动的严查严管;省公安厅将继续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黑恶势力和非法采砂等,保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合法码头正常经营和长江航道环境安全。

        据悉,4-5月期间,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多个督查组,开展两轮、分片到市县,对沿江8个市州集中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定期通报,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非法码头的“取缔一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