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开展全民阅读立法调研

18.07.2014  20:10
 

  2014年7月8日——10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朱忠华、副主任江作苏带队到黄石市、鄂州市开展了《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为制订《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进行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局领导赵文福率政策法规处、全民阅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随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书店、图书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同群众进行交流,了解情况;在当地人大召开座谈会,请当地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条例》(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黄石市、鄂州市、阳新县人大、政府法制办、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报社、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畅所欲言,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全民阅读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为提高公民文化和科学素质,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制定全民阅读地方法规十分必要,希望省人大加快立法进程,使我省全民阅读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并就《条例》(草案)的立法结构、立法语言、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建设、新媒体阅读、特殊人群阅读、评价标准、保障措施等方面纷纷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

  朱忠华和江作苏肯定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立法中得到体现,并指出:省人大高度重视文化立法,已经将《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我们要进行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搞开门立法,而不是闭门立法,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是对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这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全民阅读时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里程碑意义。201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已成为国家意志。就全民阅读立法而言,这部法规是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契合。我们一路走,一路看,一路谈,没有听到反对全民阅读立法的声音。这说明,大家对制定全民阅读法规有高度一致的认识。这是立法的民意基础,也是我们工作的动力。立法应当具有前瞻性、严肃性。全民阅读法规尽管主要是倡导性的法规,对公民个人阅读是鼓励和促进,但全民阅读对政府则是强制性的规定,是法定义务。立法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是利益的调整,大家要严肃、认真对待,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省全民阅读立法进程,使《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