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1.07.2020  18:20

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通讯员王丹)7月10日上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0日至24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草案)》《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了《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报批法规,决定将上述有关法规、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部分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将有关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关项目审议进展情况的汇报、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涉及民法典清理工作方案、关于调整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检查情况报告时间的请示,审议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工作方案》《〈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确定“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人的意见。会议决定,将有关汇报、请示、工作方案、意见按主任会议讨论的意见落实。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连同实施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王建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