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通过“省一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评审

19.09.201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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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9日,省档案目标管理评审组对我厅机关档案工作进行复审。评审组采取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实地查看、集体评议等形式,对我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复查评审,一致同意我厅档案工作通过“省一级”复查。副厅长刘望清及厅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此次评审。

      近年来,省科技厅着力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工作软硬件条件、案卷质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2011年连续两次顺利通过“省一级”复审;2012年被省档案局认定为省直机关数字化档案试点单位。

      评审组对我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我厅档案工作能按照《档案法》及省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重视、处室支持、队伍完善、制度健全、效果明显,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较高。评审组希望,省科技厅下一步档案工作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法制思维、统筹思维、资源思维、信息化思维、开放服务思维等“五种思维”,加强专业档案管理,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不断推进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

      刘望清副厅长表示,要按照评审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和档案有效利用工作,扎实推进省科技厅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化建设,争创“省特级”,为创新湖北建设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