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案例 相关干部被双开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县扶贫办主任挪用扶贫资金被“双开”
本报讯(记者王雪)4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兴山县扶贫办主任舒开乾以权谋私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0年至2016年,舒开乾先后在审批扶贫项目、拨付扶贫资金等方面为17个单位或个人谋利,并索要、收受现金23.5万元。2008年至2015年,舒开乾编造虚假合同、虚增项目支出、向其他单位转移扶贫资金,套取扶贫专项资金91万元设立账外账。其中,以奖金、补贴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41.02万元,个人领取7.71万元,支付某特产店欠款11万元。2014年,舒开乾在兴山县高桥乡万亩茶园项目实施中,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省级扶贫资金249万元未发挥扶贫效益,其中41.68万元扶贫资金未用于万亩茶园项目建设。
兴山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舒开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利县原扶贫办截留挪用省级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4年12月,监利县原扶贫办在将118万元省级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分配到34个省级重点贫困村过程中,经县扶贫办原主任、党组书记王建平与副主任张恩、副主任朱思志商议,从其中8个村返回24万元给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出纳胡雅琴按照王建平安排,将24万元资金设为“小金库”,未入单位财务账。2015年至2016年,县扶贫办从中列支11.2万元用于购买烟酒、生活招待、向工作人员违规发放下乡补助。2016年,王建平个人从中挪用12.6万元。张恩作为县扶贫办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对原县扶贫办的违纪行为既未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监利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王建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张恩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朱思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给予胡雅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问题严重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