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区直属分局强化措施化解信访矛盾

09.09.2016  23:02

一是做到 四个了解清楚 了解清楚信访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基本信息;了解清楚信访人的信访诉求、信访目的和思想动态;了解清楚与信访人及信访事项相关联的其他案件情况,争取主动权,避免引发连锁反应或群体性事件;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将法律法规及政策作为处理信访事项的重要依据,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合情、合理解决群众信访诉求。

二是畅通 三个渠道 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培养高素质接访人员,全面推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实现了让工作人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信访群众;坚持畅通“四级调处”渠道,健全完善接访调处、基层现场调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调处、分局领导集体研究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情、德、理、法”四篇文章,注重从身边典型案例改变信访人信访不信法的观点,全方位、多渠道做好调解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复杂矛盾纠纷;坚持畅通困难帮扶渠道,对生活困难或者残疾的信访群众“只让跑一次”,备存当事人信息和信访诉求,其余的“交给我们办”,由工作人员迅速跟进协调处理及时反馈结果,并在政策范围内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是实现 两个必须见面 对于普通的信访事项,分局信访办和基层国土所主动上门与信访人见面,通过到信访人家中走访慰问,与信访人亲切谈心,设身处地分析案情,用真心感化信访人,用真情打动信访人,促进问题化解;对于复杂疑难信访积案,实行班子成员牵头,带领相关科室单位,组织街办(镇)、村、组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团,定时定点约谈信访人,让信访人有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工作团将现有国土资源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信访人的诉求紧密结合,并从各个角度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确保信访人的诉求利益,使信访积案真真切切“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