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员工深夜两次潜回老东家 盗得13条黄鹤楼香烟

29.03.2015  12:05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庆华 陈孝翔)离职后,两次深夜潜回老东家,共盗得13条黄鹤楼的烟,价值9680元。昨悉,经硚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对陈某判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陈某原是硚口一家会所员工,因违规被单位开除,心有不满。2013年1月5日,陈某在会所楼上一家宾馆开了房,次日凌晨坐电梯下楼到会所办公区。为了躲避摄像头,他戴着帽子打着伞,用偷配的钥匙打开行政室的门,找到整个办公区的钥匙串后,打开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用塑料袋装走5条“黄鹤楼”香烟。

  会所随后向警方报案。昔日同事从监控录像中认出陈某就是嫌疑人,宾馆登记也暴露了他的行踪。

  2014年2月8日,陈某以同样手段再次光临老东家,盗得8条黄鹤楼烟和1000元现金。当年9月,逃亡外地的陈某被警方抓获。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