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局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开展精准扶贫

12.10.2015  13:13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麻城市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组,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监督机构。成立以村“两委”班子为主体,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工作组参与的监督机构。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要求村“两委”班子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驻村工作组树立“授人以渔”的帮扶理念。帮扶措施要与帮扶对象发展需求和发展能力相适应,要能促进贫困群众长远发展,要能发挥帮扶效果,真正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干部驻村管理办法,干部下乡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增收管理办法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帮扶工作。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和举措,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一个帮扶措施,提高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资源整合机制。修订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监督管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