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发明家”与钱学森之问

20.01.2015  11:42

  据公开报道,因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并不少见,仅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的现象已屡见报端。北青报记者调查暗访多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现,部分机构在其网站上明确标明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发明申请专利减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发明成果。且这些机构对不同的监狱、不同的服刑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服务。(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钱老的问题发人深省,也一直困惑着我们,但从这则新闻中,隐隐能找到些许问题的答案。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难道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进监狱?一旦身陷囹圄,个个都能成为大搞发明创造的“杰出人才”?

  当然,这只是调侃。笑过之余,我们更应该深究“监狱发明家”存在的土壤,专利减刑服务缘何会发展成一条专业的产业链,以及这些“监狱发明家”何以能通过各类发明专利轻松达到减刑目的。

  不排除部分服刑人员在入狱后痛改前非,结合入狱前从事的工作,从事发明创造还小有所成,对于此类服刑人员,我们应该鼓励。但“监狱发明家”的屡见报端,以及他们非权即贵的身份,再加上监狱外完整的专利减刑服务产业链,这其中的猫腻已然是不言而喻。

  有猫腻,就应该见招拆招,让猫腻无处遁形。针对已经通过发明专利获得减刑的服刑人员,要加大倒查力度,看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如若是通过造假获得的发明专利,不仅要取消已经获得的减刑,还应该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而重点核查对象应该是那些落马的官员与商人,因为他们最有通过造假以获取减刑的条件与冲动。针对各地监狱发明专利减刑标准不一的问题,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统一的标准,按标准对号入座才能减少政策执行的弹性,减少人为因素的介入与干扰。而对于那些获得了发明专利减刑资格的服刑人员,应该加上公示环节,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不要让“监狱发明家”偷偷摸摸就把刑期给减了,只有用公开透明的监督才能驱散笼罩在“监狱发明家”头上的疑云。

  监狱里加强监管力度,监狱外也应该发力,打击摧毁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发明申请专利减刑服务的犯罪团伙。既然都已经敢在互联网上公开叫卖,顺藤摸瓜抓住涉案人员,应不是难事。

  让发明专利减刑成为真正有想法、有创意的服刑人员的自我救赎之途,而不是某些“有关系”的腐败分子逃避法律惩处的工具。(夏熊飞)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