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北工业大学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2017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自2016年起开始实施“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其目的旨在以学校“135”学科发展战略为指引,以提升服务“绿色工业”发展的能力为主线,围绕绿色工业发展或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中涉及的“节能、减排、降耗、提质、增效”等主题,选择具有一定科研创新优势、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研究方向,通过搭建平台、协同攻关、重点突破,努力形成学校“绿色工业”学科的优势和特色,着力培育创新思想和创新人才,带动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使申请人更好地了解资助政策,现发布《湖北工业大学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2017年度项目指南》(简称《指南》),以引导申请人开展人才类和研究类项目申报工作。人才类项目(即优秀青年基金、杰出人才基金、杰出科研团队基金)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力支持青年学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培养领军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研究类项目(即自主探索计划)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统筹学科布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学科交叉,激励原始创新。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1)优秀青年基金: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与其他单位或是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至少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3年,资助金额20-25万元。
(2)杰出人才基金: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与其他单位或是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至少主持并完成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3年,资助金额30-50万元。
(3)杰出科研团队基金: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且已获批过省级团队,包括学术带头人在内,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研究骨干作为参与者,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资助期限3-5年,资助金额50-100万元。
(4)自主探索计划:资助期限3年,资助金额10万元。
2、已获批过以上类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须加盖所在院(部)公章。
3、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坚决杜绝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
4、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
5、申请书上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请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上报到科技处项目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6),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项目汇总清单。
6、联系人:向咸宁 曾一梅
电话:59750136
E-mail: [email protected]
科技与产业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