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的22年基层司法路

07.03.2017  17:40




从家到荆州区法院不过10分钟的路程,可这条路,张艳丽却用心走了22年。

在与基层群众接触的22年间,张艳丽深有体会。“每一位走进法庭的群众,都是遇到了自身不能解决的难题,内心更多的是委屈和焦虑,他们最需要的是得到法官细心的调解,公正的判决。每一件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意味着以后生活的改变。”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虽然大多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常规民事纠纷,案情相对简单,但件件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公正,从小的方面来说会影响家庭和谐,从大的方面来说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常见的借贷纠纷往往都发生在朋友间,原本相互熟识的朋友起初因信任而产生借贷关系,可到了还钱时,会因还不了钱而闹得不可开交。在审理的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借给被告50万元,到了约定的还钱时间,被告还不上钱,原告起诉到法庭。

“违法高息,法律不允许,法庭也不会保护这部分收益的。”“被告不是不还钱,而是现在资金周转确实困难,暂时拿不出钱。”4次分别上门沟通,几十个电话引导后,张艳丽用耐心、真诚,终于让原告明白了并接受了其高于银行同类利益4倍的收益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也让被告清楚认识到了不履行义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

一个月后,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

换位思考 法理融合

张艳丽办事有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审判还是调解,都不强硬,不冰冷。她认为,这样办理案件,才最“温柔”,才是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

她还体会到,做调解工作,仅讲法律条款是不够的,所以她注重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就事、就情、就理地讲,真正化解当事人的怒气和怨气。

2014年,张艳丽审理了一起继承案件。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间房子,因没有子女,她的兄妹就成为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她的继子女觉得自己应有继承权,索性住在房子里不肯搬走。

被继承人的兄妹将几个继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按照法律,被告确实没有继承权,可他们对张艳丽的法律释明很抵触,觉得张艳丽是在帮原告说话。张艳丽让他们放下对对方的成见,与几个被告分别沟通,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深入浅出的解释法律法规。有一个被告在外地,每次只能通过电话沟通,张艳丽与他前前后后沟通了十几次。

另一方面,张艳丽又与原告细心交流被继承人生前的经历和情感,让他们从情理出发。“她生前与继子女相处还是很融洽的,她肯定也不希望你们为这事发生矛盾。”

通过背靠背的细心调解,历经数月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房子给被告,前提是每个人拿出一部分钱给原告。原告方面也做出了让步,房价比市值低了不少。

凭借真心、实在、细致的工作作风,张艳丽在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即使败诉了,也有当事人拿她当知心人,遇到困难了,会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她咨询,寻求法律方面的建议。

铭记职责 不忘初心

22年过去了,41岁的张艳丽依旧那么干练,得体的服装,清脆的声音,沁人的笑容。只不过,岁月已在她脸上悄悄留下了痕迹,比如头上的那一抹白。

这些年来,疲累、委屈固然有,可她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看到离婚诉讼中和好如初的夫妻、继承纠纷中握手言和的兄弟姐妹、侵权案件中互相体谅的当事人、商事纠纷中权益得以实现的债权人,我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

在办理案件中被误解、受委屈,甚至受到威胁、发生过意外。她曾在劝解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时被人抓伤,曾被失去理智的当事人咬伤了胳膊,还被当事人推倒从楼梯摔了下去。

那时,她刚怀孕三个多月,和当事人正在下楼梯,走到楼梯中段时,一名当事人和对方争执时无意识挥动了手臂,将张艳丽推倒了。在一旁的同事吓坏了,担心她出什么问题,张艳丽倒像个没事人一样,笑称“我身体素质好,没事”。

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时,被告王某曾从事法律工作,熟知法律程序,在应诉过程中故意设置种种程序障碍阻扰案件开庭,在向张艳丽行贿不成的情况下,威胁合议庭成员和张艳丽。

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张艳丽从不畏惧,依旧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面对面剖析双方纠纷的根源,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作为人民法官,我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违背良心和法律。”她说,选择了这份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也就选择了神圣,她不想因为利益而亵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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