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关于认定“宫殿”等490件商标为2014年度“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公告

26.11.2015  11:03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鄂工商商标〔2015〕113号

省工商局关于认定“宫殿”等490件商标为

2014年度“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公告

各市、州、县工商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新《商标法》,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根据《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省工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组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宫殿”等490件商标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

希望被认定的“湖北省著名商标”企业,进一步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加强商标管理与运用,规范使用“湖北省著名商标标志”,加大著名商标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著名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为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新《商标法》,围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力度,强化企业商标注册、管理、使用的指导,依法保护“湖北省著名商标”,促进全省商标战略实施,为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再作新贡献。

附件:2014年度湖北省著名商标名单

           

湖北省工商局

2015年11月20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