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追女隔个妈

22.12.2014  12:33

    前几天,浙江杭州的陈妈妈带着12个房产证找到当地报社,说自己“真的豁出去了”。她决定拿10万重酬媒人,替女儿找个男朋友,条件是“门当户对”。(12月19日《都市快报》)

    陈妈妈的房子,都在杭州市中心,面积都在140平方米以上。她随身携带的数份信托合同,金额都在300万以上……有网民评论:亮瞎眼。

    她是愁女儿成“剩女”吗?其实不是。重赏之下,这位妈妈是希望找到媒人,扩大选择面;高调亮相,是想吸引“门当户对”的男方。

    社会上,娶亲嫁女,确有“门当户对”的说法。他们认为,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差不多,思想、消费观念也就相当,两人容易磨合。特别是经济条件特别好的,还特别怕碰到穷亲家,担心别人不是“爱人”,而是“爱富”。

    感情的事,谁说得清。王子爱上平民姑娘,公主喜欢平民家的小伙,也是可以的啊。爱情来了,谁挡得住?即使像有世仇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坚决地死也要死在一块。前段时间,有个中国小伙娶了个乌克兰美女,他就感叹,结婚简单,只需要搞定姑娘。

    但在一些人的爱情中间,还隔着一个异常强大的丈母娘。与之对应的丈母娘需求,还成了经济名词,据说能够影响宏观经济的。房子车子身家长相年龄身高人品性格有无恋爱史……一些相亲故事中,“着急”的父母们,干脆亲自上阵面试看条件问家世。

    陈妈妈就说,除了门当户对和人品,其他方面基本不予干涉。意思是,这两点干涉定了,其他是否干涉看情况。其实女儿谈朋友结婚,跟您有多大关系呢?这是她个人的权利好吧。悲哀的是,她25岁的女儿,想要找什么样的,有什么条件,陈妈妈就没说一个字。

    所以,你12个房产证,对你姑娘而言,是件幸福的事呢,还是悲哀的事呢?你这样高调亮相,横在中间,是帮忙呢,还是帮倒忙呢?(吴双建)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