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红娘”牵线 原是图钱财终空喜一场

25.09.2015  19:36

(通讯员 魏世银 刘威)俗语说:做梦说媳妇尽想好事。河南小伙刘某峰,年近30岁终于遇到意中人,没想到在给女方近万元见面礼后,好事却泡汤了。8月19日,经湖北十堰房县警方侦查,成功侦破了这起假借婚介之名作案的诈骗案件。

刘某峰相媳妇的好事发生2014年4月19日。在十堰房县城关镇一小旅馆,刘某峰在闲谈中认识了一个房县中年男子,男子主动问其是否结婚,一心想结婚的刘某峰向其倾诉了正为此事着急的心事。没想到男子立即叫来几个人,指着其中一个姑娘问他看不看得中。刘某峰被眼前如花般的姑娘所吸引,并当即表示了感激之情。

见刘某峰对女子钟情,中年男子主动提出为其牵线当“红娘”,说姑娘也愿意与其交朋友,并留下联系方式,说好以后见面。

回到河南后,刘某峰高兴地给父亲说了房县相中姑娘的美事。时隔不久,刘某峰按照房县中年男子的要求,带上礼金再次来到房县。

在中年男子的热心关照下,男女双方一起吃饭并订下了这门亲事,而刘某峰则将7000元现金的见面礼交给了保媒的中年男子。

然而,刘某峰回到河南后,保媒的中年男子一推再推,一直没把姑娘领去河南相亲,后来,中年男子竟然玩起了失踪。感觉到被人骗了的刘某峰近日向房县公安局报了案。

经过侦查,民警找到了当“红娘”的中年男子,并查清了这起借婚诈骗案件。原来,中年男子姓胡,是房县本地人,被介绍给刘某峰的姑娘则是个结了婚的少妇。案件侦破后,8月19日,房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犯罪将涉案的胡某刑事拘留,对涉案的女子正在进行查找抓捕工作。

据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充当“红娘”的胡姓男子今年50岁,是个“三进宫”。早在1990年,因犯拐卖妇女罪被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后又于2006年因犯诈骗罪被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0年,再次因诈骗犯罪被竹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找媳妇心切的刘某峰被好事喜昏了头,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设计骗人钱财的胡某则因涉嫌诈骗犯罪将再次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