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毒获利三百领刑两年半

14.12.2015  15:49

        一男子三次在城区向他人贩毒,获利300元。近日,该男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6岁的邹某系钟祥人,不务正业,干起了贩毒的勾当。今年6月2日上午,邹某在城区北门路一酒店内卖给吸毒人员1粒麻果、1小袋冰毒,获款100元。随后,邹某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27粒麻果、5袋白色晶体。经鉴定,被查物品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共计3.79克。

  经查,今年5月至6月,邹某在城区3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获款300元。邹某归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其上线,并协助公安机关将人抓获。

  东宝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邹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邹某自愿认罪,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认定为立功,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