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男子索要债务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刑拘

07.01.2015  23:21

    新华网武汉1月7日电(俞俭 袁红忍)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可债权人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索要,而是将债务人以非法拘禁的方式进行逼债。7日,曾某等3名男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

    1月4日18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朋友刘某在一茶馆内被突然从外面冲进去的3名男子殴打并带走。接警后,泉口派出所立即安排专班民警展开调查。1月6日11时许,在城区一酒店房间内将刘某找到,同时将与之在一起的另外3名男子曾某、贺某、刘某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初步调查,此案因债务纠纷引起。两个月前,刘某将所欠李某的债务转到了曾某名下,双方约定了还钱期限及每月应还的数额。一个月前,曾某找刘某索要约定的还款时,刘某声称无力偿还,在曾某多次催款过程中,刘某拒接电话。直到1月4日下午,曾某在茶馆内看到刘某,就打电话喊来几个朋友到茶馆一起将刘某控制住,先是对刘某拳打脚踢一番,后开车将其带走。

    曾某等将刘某带离茶馆后,辗转多地滞留,在此期间,刘某的手机、银行卡被没收,非经曾某等人同意刘某不得打电话,且打电话时必须开免提,一路上曾某等人数次对刘某拳打脚踢,刘某曾一度趁曾某等人不注意时想逃跑,被发现后遭到殴打,就连晚上休息时,刘某也是与曾某等人在同一房间,并被他们紧紧看住,不让其离开。

    经审讯,曾某等对其非法拘禁刘某的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