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刑满释放后再结伙 玩“快闪”专扒女性手机

20.11.2017  17:42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0日电 (潘成涛)3名男子均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并相互串通一拍即合,他们结伙驾车 “长途奔袭”于鄂、陕两地,专门挑选女性为作案对象,将手机盗窃得手后立即“快闪”逃离案发地。如此来去无踪的如意算盘,最终也没能逃脱警方的视线,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1日上午,湖北省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继接到城关镇居民翁某某、詹某某(均为女性)等3人报警,她们分别在菜市场买菜或在小学门口送小孩上学时,被人将放在衣兜里的手机盗走。

  民警在调查取证的同时,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在案发时有3名男子的行踪十分可疑,他们混迹于人流之中左顾右盼,一旦瞄准目标,便一人佯装向熟人问路或有意在受害人前方晃悠,另一人则趁机将受害人衣兜里的手机盗走。

  经过进一步视频追踪,民警发现3名男子在作案后来到一个菜市场,那里停放着一辆白色轿车,他们乘上轿车沿着公路驶离竹溪县,向十堰方向逃离。

  “1小时内作案3起,盗窃得手后立即逃离,这是一个经验老道的流窜盗窃团伙。”民警判断。随即,竹溪警方一边循线追踪,一边将案情向周边县市公安机关通报,请求在工作中协查。

  11月17日晚,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公安分局民警在执勤中,在十白高速路口将竹溪警方通报的可疑白色轿车拦截。车上3名男子束手就擒,民警当场查获手机7部。

  经过审讯,3名男子对在竹溪县盗窃3部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他们于17日当日在陕西省旬阳县盗窃了7部手机。

  据民警介绍,3名男子分别叫徐某某,53岁,十堰市郧阳区人,张某某,38岁,十堰市郧阳区人,黄某某,49岁,竹山县人,3人均系盗窃犯罪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后居住于十堰城区。今年10月,他们偶遇并相互结识,进而一拍即合组成盗窃团伙。作案时,他们都是驾车从十堰城区长途奔袭至案发地,作案后立即返回。并且专门挑选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女性为作案对象。

  “女性的胆子小,能偷到就偷,万一被发现了,她们也不会声张。”3名嫌疑人交代。

  18日,徐某某、张某某、黄某某被竹溪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审。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