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居民15日可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有效期10年

11.09.2014  11:29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龚轩 张冉)昨日,公安部网站消息称,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9月15日起,我省将正式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新证将可实现自助查验、自助通关。

  据介绍,与老式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同,新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参照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由贴纸的方式变为直接打印,并且可以重复擦写;办理新证收费标准不变,但新版成人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