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禁行首日执法来真的 超标车主丢下车子就跑

02.10.2014  12:06

(武汉晚报)那么多黄牌子电动自行车,民警管得过来吗?超标电动车禁行日期,会不会向后推?昨起,民警开展了禁止“黄牌车”集中整治行动,回应了市民的疑问:时间到了,执法必须来真的。

仍有少数人骑超标车上路

昨天的整治现场,交警专门录制了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的宣传音频,通过警车上的“大喇叭”边整治边播放。在汉口火车站外的发展大道青年路路口,记者随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上路执法,原来路上放眼望去基本上都是黄牌车的场景,确实已大有改观。

今天超标电动车上路的明显少了。”路口一民警说。一位骑着白牌车的刘女士表示,自己特意赶在“大限”到来前更换了白牌车,就是怕上路出问题。

不少违法者抱有侥幸心理

不过,还是有部分不“信邪”的车主,抱着侥幸心理上路。在汉口火车站广场,这里人流聚集,其中还夹杂着几台非法营运的“电的”。看到交警前来,有些车主因为害怕被拘留,匆匆忙忙直接逃之夭夭,连车子也不要了。

上午10点,民警在广场外拦下一个载货电动车,车主李某振振有词:“我晓得相关的规定,但觉得警察可能不会一个个都管,没想到管得这么严呀!”这辆电动车随后被暂扣。昨天上午,江汉交警共暂扣了13台超标电动车。

节后将大规模整治

警方介绍,对超标的黄牌、无牌、套牌电动车依照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上路行驶将被暂扣,并可罚款或拘留。驾驶人持有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持有非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1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此外,驾驶超标车运营载客的,扣押车辆,处以3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还要并处吊销驾驶证。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0月8日起,全市还将开展大规模整治超标电动车和非法营运行动。

记者梁爽通讯员彭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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