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1.09.2015  20:18

 

 

 

 

 

 

今天,为期7天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暨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上正式结束,来自全国各省的会议代表和培训骨干陆续离开湖北。在这次座谈会上,湖北省院控告申诉检察处与其他7个省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一起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近几年来,在省院党组、敬大力检察长和张正新常务副检察长、王铁民副检察长的领导和重视下,省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和刑事审判监督处以高检院各项重大部署为指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权利救济保障、司法监督制约、社会矛盾化解等重要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上台阶。2013年以来,全省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264件,以每年62.7%和89.1%的比例递增,改变、纠正原处理决定的案件数量也以33.3%和140%的比例增长;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45件,其中提出抗诉19件、再审检察建议40件(其中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改判33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40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同时, 一是深入开展公开审查和反向审视工作,将其作为促进规范司法的重要抓手。 在规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同时,注重从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原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依法纠错补瑕。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开审查,充分听取当事人、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2013年以来,全省开展公开审查184件次,其中公开听证38件次。积极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反向审视工作,对反映出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对已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通过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司法行为、案件效果等进行全方位评查,从源头进行治理和预防。 二是切实维护申诉人合法权利,促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把群众工作和矛盾化解贯穿司法办案的始终,将息诉罢访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效果的重要指标。在认真贯彻落实复查刑事申诉案件“两见面”制度的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申诉人的每一项诉讼权利都得到保障。通过加强对申诉人的法制宣传、释法说理和思想劝导,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积极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建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依法依规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2013年以来,共救助939人,发放救助金733.3万元。 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律师对申诉案件的代理工作。 省院于2014年初创新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制定《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确定20名律师参与省院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性强和第三方中立介入等优势,及时妥善为来访的申诉人解决法律问题,帮助起草申诉书,引导210多名申诉人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开展刑事申诉案件由律师代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刑事申诉案件得到规范有序的受理和办理,积极维护申诉人的合法诉权,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下一步,我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这次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暨培训班精神,进一步服务大局、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努力推动我省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取得更大发展。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