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14.03.2017  06:08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建立科学适用的地方标准体系,有效发挥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对湖北创建节约集约示范省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发展战略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标准化法》《湖北标准化管理办法》《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行业公开征集2017年度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申报国土资源地方标准项目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46号),本着“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总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 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标准化需求,紧密结合创建湖北节约集约示范省品牌建设,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和标准研制紧密结合,支持新一轮全国土地调查和规划修编、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勘查、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等重点工作部署研制相关技术标准。二是强化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研制紧密结合,支持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土地工程等领域重大科技工程研制相关技术标准。增强国土资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二)统筹兼顾,协调一致。注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所申报项目应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交叉、重合或矛盾,标准设定的技术、管理规范须适用两个以上市州区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除外)。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要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注重征求行业协会、学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在深入研究分析现行标准及新的标准需求基础上提出,遵照地方标准的申报原则和重点,从统一本行业、本地区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出发,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应对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及代表性等方面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评估,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适用性。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该专业领域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已发布的地方标准之间关系,以及在该行业标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均应给予说明。

  (三)制定地方标准应符合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要求,代表省内本领域发展的先进水平和改革、发展的方向,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要从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分析提出推广实施的前景和方法,这将作为标准项目立项评估中的一项重要评估因素。

  (四)拟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申报单位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为确保拟制定标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倡导多个部门、多个企业联合制定标准。制定新的标准,申报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个。

  (五)要做好申报项目的预研工作,对于关键技术和技术成熟度等要提前做好充分的试验验证,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不急于申报。凡是立项项目,必须在三年内完成研制并提交专家评审,因故不能完成的要专门写出报告,否则取消立项。

  三、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修定项目计划》(见附件3)。

  (二)提交所申请立项的地方标准草案及查新报告。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附件1、2、3及标准草案、查新报告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2、3还需提交电子版。

  所有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今年实行两次项目评审,第一次集中评审于6月1日前完成,第二次集中评审于10月30日前完成。省质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2017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分别进行审查。对标准化对象比较复杂、跨学科领域、高新技术类标准项目,将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立项评审,届时,项目申报单位或主要起草单位需指派1-2名熟透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答辩现场陈述立项理由,并就相关事项接受专家组质询。有关答辩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一)业务咨询。

  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丁晓东,027-866560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标准查新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联系电话:027-88226022,88224152

  地址:武汉市武昌公平路6号  邮编:430061

  附件:1. 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2. 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3. 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订项目计划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