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违反非直抄用户电价案例 擅自改变目录电价违法

21.02.2017  22:38

  2月21日,省物价局通报11起违反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的典型案例,包括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农副大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在内的11家物业服务单位被依法查处。据悉,各地物价部门目前已责令相关物业服务单位按规定立即整改规范。

  据介绍,11起案例中的物业服务等单位,均擅自将公共用电(含电路线损)费用直接与目录电价电费合并,以提高目录电价标准的形式向用户收取。公共用电(含电路线损)费用的收费方法和标准既没有同用户协商和公示,也没有与目录电价电费分开收取。

  据了解,电价属政府定价,物业服务等单位对电力合表用户,包括工商业用户和居民中分表非直抄用户,应根据分表抄见表量执行湖北省目录电价,收费周期应与总表收费周期一致。凡擅自改变目录电价标准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

  省物价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政府电价政策,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搭车收取其他服务费用,未经用户协商同意强制摊派收取相关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罚。(孙望龙、陈方)

   附:典型案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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