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初中生校内吸烟被老师打成重伤二级

17.06.2014  14:28

   新华网合肥6月16日电(记者徐海涛)只因校内吸烟被发现,安徽省五河县一名初三学生竟被老师打成重伤二级。日前,打人的教师陈某被五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记者从办案机关了解到,此事发生在今年2月26日,当天下午,五河县某中学初三学生孙某在学校教学楼三楼楼梯口吸烟,被教师陈某发现。陈某便从背面抱住孙某,把他往地下压,致使孙某头部先着地。孙某倒地后,陈某又往其脸上踹了一脚,孙某当即出现头晕等症状。事发后,孙某被学校其他老师送到县医院检查后,后又被带回学校医务室吊水。

   第二天,孙某仍感到不适,由其父亲带至县医院住院治疗。后经五河县公安局鉴定,孙某的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

   检察官认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除了传授各种知识外,更重要的是“育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差,犯点小错误不足为奇,当其违反校纪校规时,教师应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以正其行。打学生不仅违背教育规律、有悖职业道德,而且是违法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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